索引号: 0000000/2020-00018 | 是否有效: 是 |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 | 成文日期: 2020-12-18 |
标题: 关于公布格尔木市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及其代表性传承人名单的通知 | |
发文字号: 格政〔2020〕227号 | 主题分类: 格政 |
发布日期: 2020-12-21 |
各行委,昆仑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市属各企事业单位,驻格各单位、各军(警)部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青海省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办法(暂行)》相关规定,依据申报要求,在向全市各界和各相关单位征求意见建议的基础上,经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评审委员会专家组评定,确定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10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37人,现予公布。
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有关要求,坚持科学保护理念,扎实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的传承、传播工作,推动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迈上新台阶,为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做出新的贡献。
2020年12月18日